
申 請 資 格
在台灣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已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且未休學者 (不限領域)
畢業前可完成此國外研究者
未曾接受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要點及本項辦法補助者
其他單位公費補助之義務已履行完畢者
計 畫 說 明
補助我國博士候選人赴德國學術機構研修,以促進臺德學術交流
研修期間:7-12個月為限,含2個月於歌德語言學院之德語課程

來回經濟艙機票一張 (上限:NT$50,000)
交通費 (德國境內長途大眾陸運,上限:NT$6,000)
每月生活費 (月支1,125歐元)
語言進修學費 (以2個月為原則)
在德期間健康保險費
赴德旅途平安保險費 (NT$400 萬元保額為限)

💻 請至國科會系統線上申請 (https://www.nstc.gov.tw/)
📑 中文申請表
📑 英文申請表
📑 在德期間之研究計畫書
📑 個人履歷表 (含近五年發表之學術性著作、論文或報告清單)
📑 兩位教授推薦函 (其中一位必須為指導教授)
📑 博士資格考試及格之證明書、學、碩士畢業證書影本
📑 大學、研究所及博士班學科之成績單
📑 英文或德文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CEFR B2等級(含)以上,3年內)
📑 國內合法之公私立醫療院所之英文體檢表正本
📑 擬前往進修之德國研究機構(系所)簡介及對方同意指導函
📑 補助12個月以上之男性須提供役畢或免役證明
🔺 2-10項須為英文 🔺


申 請 資 格
▢ 在台灣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 已通過博士生資格考試
▢ 赴德研修期間仍需具有學籍
▢ 未曾接受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要點及本項辦法補助者
▢ 其他單位公費補助之義務已履行完畢者 計 畫 說 明
▢ 補助我國博士候選人赴德國學術機構研修,以促進臺德學術交流
▢ 研修期間:7-12個月為限,含2個月的歌德語言學院之德語課程 ▢ 春秋季班:於系統勾選時間 ❏ 春季班:系統勾選 03/01 起 ❏ 秋季班:系統勾選 09/01 起
▢ 以一年補助新台幣 90 萬元 (7.5萬/月)為計算標準
▢ 補助期間返國、延遲報到或提前返國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且期間按日計算不得支領補助公費,若逾 30 日,需返還所領全額補助公費
▢ 健康保險費:在德研修期間健康保險費,駐德科技組統一辦理
▢ 語言進修學費:以兩個月為原則 ▢ 請至 國科會系統 線上申請,並上傳以下資料: ❏ 申請表線上填寫 ITMSA01A、ITMSA02A ❏ 國外研究計畫書需中英文撰寫 ITMSA11 ❏ 德國指導教授接受前往同意函 ITMSA41 ❏ 所長或博士指導教授推薦函 ITMSA42 ❏ 大學、碩士及博士學程歷年成績單 ITMSA43、ITMSA44、ITMSA45 ❏ 外國語言能力鑑定證明 ITMSA40 ❏ 博士生資格考試及格證明書(英文) ⛧ 計畫承辦人.ᐟ.ᐟ 國際處 宋小姐 ☎ 03-422-7151 #57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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