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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交換生申請注意事項

大陸交換生申請注意事項

  基 本 資 訊  

♦ 聯絡資訊

校名:國立中央大學
網址:https://www.ncu.edu.tw

♦ 學年日程

  第一學期: 9 月 至 1 月

  第二學期: 2 月 至  6 月

  申 請 資 訊  

♦ 申請截止日

第一學期入學申請將於 4 月 30 日 截止
第二學期入學申請將於 10 月 30 日 截止

♦ 申請資格

本科生、研究生皆可申請

注意事項:

      1.  研究所限研究生申請
      2.  申請錄取依系所審查結果而定

♦ 交換期間

一學期或一學年

♦ 申請資料

由簽約姐妹校承辦老師統一送出:白底 2 吋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在學證明書、學生證正反面、歷年成績單、履歷、自傳、推薦函、緊急事件授權同意書、個人資料應用聲明暨同意書、宿舍申請表

  課 程 資 訊  

♦ 課程查詢:新選課登記系統 (ncu.edu.tw)

♦ 院系所課程選讀規定 

    1. 師資班課程、在職專班課程需另付學分費
    2. 學費則以與各姐妹校訂定之合約內容為準

  住 宿 資 訊  

【以新臺幣為單位】

約 6,000 - 14,200 元/每學期(實際金額依當年宿舍收費標準,請參考住宿服務組網頁)

  在 臺 生 活 費  

【以新臺幣為單位】

♦ 膳食費:約 8,000 - 10,000 元/每月 (依個人情況而定)

♦ 交通費:公車:校園到中壢市區一段票 18 元 (依營運公司規定而定)

         火車:中壢到臺北自強號約 95 元 (依營運公司規定而定)

         高鐵:中壢到臺北約 160 元 (依營運公司規定而定)

  自 費 交 換 生 注 意 事 項  

  ♦ 自費生於交流期間每學期需繳交研修費依合約而定

  ♦ 自費生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而離校之退費標準如下:

           依本校交流生實施要點(參照第六條之規定)

           (一)已繳納之行政服務費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辦理退費(參照第十七條之規定)

           (二)已繳納之學雜費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辦理退費(參照第十五條之規定)

  聯 絡 窗 口  

 申請 

王美琦 小姐   

☎ 03-4227151分機 57082、57083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入台證申請及在校輔導 

張雪蓮 小姐   

☎ 03-4227151分機 5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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