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保險

僑生保險

國泰人壽僑保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僅限1次):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年度承保僑保公司函辦理。

二、年度承保僑保公司:109-110年度國泰人壽保險公司

三、對象:海外直接分發或單招入學,在臺未住滿6個月之僑生

四、保費:依僑委會每年函知(109-110年自行負擔560元)

五、就醫醫院:以健保就診醫院

六、保險期限:效期6個月

七、就醫及理賠申請規定:僑保效期內需前往就醫的同學,需先自行付費,就醫後以將以下文件於就醫後一個月內繳交至國際處承辦人,再轉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一)           診斷證明書正本

(二)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三)           居留證影本

(四)           護照影本

(五)           郵局存摺影本

(六)           國泰理賠申請書

 

國泰人壽保險

僑保效期期滿,尚未符合參加全民健保資格者,應自費參加國泰人壽醫療保險,一學期(六個月)新台幣3,000元,就醫及理賠申請規定同僑保,至符合參加全民健保資格。

 國泰人壽僑保及國泰人壽保險請參閱「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全民健康保險

※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強制加保)

一、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

二、加保資格:在學僑生拿到居留證後在臺居留滿6個月,且期間不可出境超過30天,出境次數以1次為限。若出境超過一次或是出境一次超過30天,則需重新計算6個月。符合資格者皆須加保

三、健保費用計算方式:新臺幣4494元/6個月,含在學雜費內1次繳清,若有清寒證明,僑務委員會將補助健保費(新臺幣375元/月),補助後費用為新臺幣2244元/6個月。請務必開學後一個月內繳交清寒證明至國際處承辦人,由僑務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方能辦理補助,請參考僑委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用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

四、入學健保轉入(加保)作業:

(一) 學生於入學後一個月內繳交電子檔居留證正反面掃描、護照個人資料頁掃描及彩色白底大頭照電子檔e-mail至國際處承辦人,待符合加保日起,國際處會主動協助向健保署加保。若不符合者,則由國際處協助加保國泰人壽保險,一學期(六個月)新台幣3,000元。

(二) 具本校學及僑生並由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並已有健保卡者,須提供轉出(退保)單給國際事務處完成健保轉入作業。

(三) 具台灣國籍,但持外國護照進入台灣者,且父母不再台灣且父母未參加健保,而無法依附父母加保者,請學生主動通知國際處,可依附就讀學校投保。

(四) 依中央健康保險局修定具台灣身分證並設戶籍滿六個月,須依規定與家人加保。

五、本校僑生健保加保時程說明:

(一) 上學期時間為當年九月至隔年二月

(二) 下學期時間為當年三月至當年八月

(三) 下學期新生健保承保時間由九月開始承保

六、遺失或損壞補辦新證:

(一)填寫健保IC卡申請表。(請至健保署下載)

(二)影印居留證正反面。

(三)繳交200元工本費。

(四)同學可自行前往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辦理補發新健保IC卡。

七、全民健保轉出:參加全民健保僑生同學畢業、休、退學確定後,國際處兩週內依規定辦理健保轉出。畢業留台同學可自行至居留當地之區、市公所或健保局完成續保或由工作公司辦理加保。復學後,同學務必向國際處報到,依健保局規定辦理加保。

 

全校學生團體保險

請參閱學務處衛保組網頁/學生團體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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