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來 源
依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高(二)字第1130055128號來文辦理
進 修 性 質 及 時 間
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1年。
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自民國114年秋季學期起至115年春季學期止,共計1學年。
進 修 機 構
■ A類:修習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A+B合計15名為原則)
(一)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二) Barrett, The Honors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三)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四)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UK
(五) University of Toronto, Canada
(六)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SA
■ B類:修習非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 (A+B合計15名為原則)
(一) 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二) Sciences Po, France
■ C類:修習研究所課程 (以15名為原則)
(一)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二)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SA
(三) 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申 請 資 格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 學生身分規定(每名學生限則1類申請)
□ A、B類: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不含軍警校院)主修或雙主修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學部在學(非應屆畢業)學生(不含五專部學生),且未來有志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術研究者
□ C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a) 111 學年度(含)以後取得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學士學位,並於114年4月30日前提出114學年度秋季學期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不含軍警校院)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研究所碩士班(非在職專班)錄取證明者
(b) 113學年度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學士班應屆畢業生,並於114年4月30日前提供逕讀博士班錄取證明者
(c) 113學年度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不含軍警校院)人文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碩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 (非在職專班)
■ 具備相關語言能力證明及其他足以證明本身表現之資料
■ 未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1年以上之留學獎補助
■ 曾獲本計畫補助者不得再次申請
申 請 時 程
113/10/01-113/10/31止,逾期不候
申 請 方 式
請至線上系統提出申請
計 畫 網 站
計畫網站|https://youconf.at/bun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