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勞動部「111年度及112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
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請詳閱附件。
轉知: 勞動部「111年度及112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
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請詳閱附件。
![]() |
Copyright © 2023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AFFAIRS. ALLRIGHTS RESERVED. 國立中央大學 國際事務處 | 320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TEL:+886-3-425-4945 (國際學生事務)/+886-3-425-4959 (國際合作交流) FAX:+886-3-4254942 |